本报讯(记者 李高阳)8月28日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邀请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领导和立法专家,对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室委、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及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员进行立法工作培训,以扎实有序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地方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金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静、唐明刚、梁建、王成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邓志宏参加培训。
黄金指出,举办立法工作培训班,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民主立法格局,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各部门对立法工作的认识,提升立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确保立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认识地方立法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立法工作备案审查。
黄金强调,参训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地方立法重点,坚持依法立法。同时,要端正学习态度,用饱满的精神投入到本次培训中,提高自身素质,做到学以致用,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发展和进步贡献一份力量。
培训中,立法专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程序、如何做好新时期备案审查工作、正确处理地方立法过程中的几种关系等内容。